城镇建设拆掉古建筑就是拆毁文物历史
谢辰生 我国文物界著名专家,曾主持起草1982年《文物保护法》、撰写《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卷》前言、第一次明确提出文物的定义。
1946年,谢辰生成为郑振铎的业务秘书,此后与文物保护结缘。60多年的文物保护生涯中,谢辰生起草出版了大量的文物保护文件并出版文物保护书籍,即便是在退休后,也为制止文物走私、古迹破坏奔走呼号,多次上书给中南海,推动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以及中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的出台。
尽管笔下书写了不计其数的法律、法规、文件,如今已经92岁高龄的谢辰生谈及现实却有一种无力感: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但他终身为之奋斗的文物保护事业却在“倒退”。谢辰生认为,文物古建被大肆拆毁且日趋严重恰逢城镇化大步式发展的阶段,以经济效益为主导的社会把城镇化当作牟利手段。面对有法可依、执法不严的困境,谢辰生建议,要树立文物部门的执法权威,依法行政,从严处罚。
重建之风需要刹一刹
记者:关于济南火车站重建的争议很大。重建到底该不该进行?
谢辰生:《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原则上是这样。我并不提倡重建,因为它不光是一个形式,使用原来的工艺、结构、材料,那才叫真正的复建。现在连阿房宫都要重建了,既不符合法律的原则,也不符合文物保护的原则。简直是胡闹。重建之风是时候应该刹一刹了。
记者:一些人认为,重建或许有纪念的意义?
谢辰生:如果这座建筑非常重要,比如为了警示当时的拆毁,可以立一个牌子,说清楚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复建,也算是承载了一段历史。但是这个一定要想清楚,论证清楚。你为什么要重建?重建能不能达到原来的要求?
现在一些城市把重建当成是吸引旅游的一种手段,但假古董值得看吗?我们还是发展中国家,并不是特别富裕,首先要考虑还没完全解决的民生问题。
近20年文物破坏甚于“文革”
记者:目前来看,大部分文物古建的拆毁集中在哪一时期?
谢辰生:很遗憾,中国对文物破坏最严重的时期不是“文革”,而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此起彼伏,到现在都没有结束,这种破坏的程度比“文革”时严重。尽管中央一再强调,但还是没有刹住这股风。
记者:在当时,像济南老火车站这样的建筑会被认为是某一个历史时期的象征,拆毁被视为是“抹去阴影”之举。
谢辰生:事实上,现在很多有价值的文物古建都出自这一时期。建筑承载着文化,代表了一段历史。所以保护古建是保护历史,保护文化。济南的老火车站是哥特式建筑风格,当时的背景是处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这座建筑恰恰反映了那段历史。你拆掉了古建,那就把历史拆毁了,损失相当大。
城镇化不能把文物作为牟利手段
记者:如您所说,文物古建损毁最严重的时期恰逢城镇化大规模扩张的过程,城镇化和文物保护似乎是一个悖论?
谢辰生:认为城镇化就会破坏文物是对城镇化的错误理解。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成果。不能把城镇化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手段,去搞运动、去搞“大跃进”式的发展,大规模拆旧建新。一刀切尤其不可以,各个地方城镇化的程度不同,有各自的人文风貌,不能“千城一面”地搞城镇化。
记者:现在被破坏的历史文物既有历史原因造成的,也源源不断在发生新的破坏。
谢辰生:不管过去还是现在,这么多年,最大的问题就是经济利益涵盖一切,金钱把人心腐蚀了。“一切向钱看”,把文化当获得经济效益的手段是错误的。但以经济为主体,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是普遍现象。这个倾向十分可怕,拆或者复建,都是为了地方的GDP,而忘记全面发展,忽略了文化本身的价值。
树立文物部门执法权威
记者:那么城镇化与文物古建保护之间正确的关系是什么?
谢辰生:我们今天搞城镇化要从实际出发。首先就是要坚持保护环境、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因此,必须保护人文环境、历史文化环境,要搞好规划。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就是要把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作为一个重要的战略内容来考虑。我们的老祖先创造了这些人文历史环境,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人与环境相协调的阶段。
记者:第一部《文物保护法》是在1982年制定的,经过社会跨越式的发展,这些法律法规是否还够用?
谢辰生:在《文物保护法》和各种相关的法规中,都十分明确,地方也已经有或者正在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但最大的问题在于,现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还是受制于利益的驱动,往往地方的文物部门最没有话语权,行政级别低,也惹不起上级。所以要把权力关到笼子里,树立文物部门的执法权威,依法行政,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