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乐桥:吴坑乡下垟村,青田县文保点古桥
众乐桥位于浙江省青田县吴坑乡下垟村,是青田县文物保护点,该桥为古代石拱桥,是当地重要的历史文化遗存,见证了下垟村及周边地区的历史变迁与交通发展,古桥建筑工艺体现了传统桥梁营造技艺,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作为县级文保单位,众乐桥受到相关部门的保护与管理,是青田县乡村古桥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研究当地古代交通与社会生活提供了实物资料。


吴坑乡下垟村,青田县文保点古桥
在浙南群山的褶皱深处,丽水市青田县吴坑乡西北方六公里半的地方,有一座名为下垟村的古老村落,村居田垟下首,因地势而得名,东邻东溪村,西接塘坑村,北连黄垟乡,南通菇溪温州,这里山清水秀,河谷相间,森林茂密,水资源丰沛,气候温和湿润,宛如一幅被岁月精心装裱的水墨长卷,而在这幅画卷的核心位置,一座建于1929年的石拱桥静静横卧于溪涧之上,它便是众乐桥——一座承载着近百年风雨沧桑、见证了乡村发展阵痛与文化觉醒的青田县文物保护单位。
古桥溯源:近百年的风雨守望
众乐桥始建于1929年,距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这座桥宽约十米,长近七米,桥背高于地面约三米,以石拱结构横跨溪流,在上个世纪的漫长岁月里,为河道两岸的村民往来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在那个交通闭塞、山路崎岖的年代,一座坚固的石桥便是连接两岸的生命线,是村民们赶集、走亲、耕作的必经之路,桥名"众乐",寓意众人同乐、共享便利,朴素的名字里藏着先民对美好生活最质朴的期盼。
下垟村全村辖十一个村民小组,共二百九十九户、一千一百一十人,拥有耕地面积三百九十三亩,山林面积六千五百二十亩,村庄虽小,却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众乐桥作为村中最具标志性的历史遗存,于2003年5月15日被正式公布为青田县文物保护单位,从此获得了法律层面的庄严庇护,这一纸公文,既是对古桥历史价值的肯定,也为日后那场震动全县的炸桥事件埋下了伏笔。

通路之困:发展与保护的尖锐博弈
众乐桥的命运转折,始于一个再朴素不过的愿望——通路,由于桥背高于地面约三米的结构特点,这座古桥天然不宜行车,对于渴望摆脱贫困、拥抱现代文明的下垟村村民而言,一座不能通车的桥,既是便利,也是桎梏。
1991年至1998年间,下垟村与东溪村多次协商,希望拆除这座石拱桥,建造一座能够通车的钢筋水泥桥,以带动村经济发展,建设新桥的资金问题迟迟未能落实,计划一再搁浅,直到1999年,村两委再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致决定拆除老石拱桥以建新路基,就在拆桥工程即将启动之际,青田县文物管理委员会一纸文件将众乐桥列为县级文物保护点,拆桥建路的事情就此被叫停。
这一决定,在村民中引发了巨大的分歧,主张拆桥的一方认为,古桥阻碍了村庄发展的脚步,通路才是脱贫致富的根本之道;而反对拆桥的一方则坚持,古桥是祖辈留下的宝贵遗产,不可轻易毁弃,两种声音在村中激烈碰撞,多年来争执不休,成为横亘在村民心头的一道难题。

为了缓解矛盾,村里曾在古桥一侧集资建起一座三米宽的钢筋水泥桥,新旧两桥并跨河道,一度成为村中的独特风景,但新桥狭窄,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加宽新桥便意味着必须拆除古桥,拆与保的拉锯战再度升级,矛盾愈演愈烈。
炸桥事件:两位六旬老汉的荒唐之举
2006年,一心想要让村里通车的村民章佳苗找到了在公路建设工地放炮的老友陈时益,请他来炸桥,陈时益时年六十余岁,与章佳苗有着数十年的交情,同年8月10日,陈时益以五支炸药、两个雷管及导火索制成的爆炸装置,在夜深人静时对众乐桥实施了第一次爆炸,这次爆炸仅在古桥局部炸出一个小洞,桥体并未受到根本性损毁。

见古桥依然屹立不倒,章佳苗于2007年再次找到陈时益商议炸桥事宜,两人决定加大炸药用量,陈时益凭借在工地放炮的便利,每次作业时偷偷截留部分炸药储存起来,2008年10月21日,陈时益用私自存下的二十支炸药、两个雷管及导火索制成的爆炸装置,对众乐桥实施了第二次爆炸,这一次,古桥桥墩被炸开一个大窟窿,桥梁严重损毁,爆炸冲击波甚至将桥对面相隔十五米左右的居民房一楼窗玻璃震碎。

两人随后被警方抓获,这起事件震惊了整个青田县,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深刻反思。
法律审判:罪与情的艰难权衡
2009年2月18日,浙江省青田县检察院以爆炸罪对陈时益、章佳苗二人依法提起公诉,检察院审查认为,二人故意对村里石拱桥实施爆炸,造成村民财产损失,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
2009年4月10日,青田县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宣判:陈时益和章佳苗因犯爆炸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在夜深人静时故意对石拱桥实施爆炸,造成桥体损坏、村民财产损失和心理恐慌,危害了公共安全,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但鉴于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二人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案发后,下垟村、东溪村党支部、村委会、老人协会均递交了请求对两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报告,下垟村上百名村民也写了请求给予从轻处罚的联名书,联名书上写道:"炸石拱桥做法欠妥,但其目的是为了全村村民通路脱贫致富,请求给予从轻处罚。"这份联名书,既是村民对两位老汉朴素动机的理解,也折射出基层发展与文物保护之间那道难以弥合的裂痕。
文物保护:制度之网与文化自觉
众乐桥事件绝非孤例,它是中国城镇化进程中文化遗产保护困境的一个缩影,根据青田县人民政府2023年11月印发的《青田县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实施意见》,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遵循"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文件明确规定:历史建筑应当实施原址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不得擅自改变历史建筑的主体结构和外观,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建设活动,对历史建筑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这一制度框架的建立,正是对众乐桥事件的深刻回应,它告诉我们,即便发展的诉求再迫切,也不能以牺牲文化遗产为代价,文物不仅是石头和砖木的堆砌,更是一个地方历史记忆的载体、文化认同的根基,众乐桥作为青田县文物保护单位,其存在本身便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文化价值。


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青田县境内的古桥资源极为丰富,位于阜山乡陈宅村的陈宅古桥群便是典型代表——由毓秀溪、陈宅溪构成的"丫"形水系上分布着六座建于明景泰至清乾隆、嘉庆年间的古桥,涵盖石平梁桥、伸臂石梁桥、石拱廊桥等多种建筑形制,2011年六座古桥整体被列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其中毓秀桥于2013年并入"处州廊桥"升格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些古桥均书刻建造纪年,建造年代确切,是研究浙南桥梁编年史和明清时期造桥技艺的珍贵实物。
与陈宅古桥群的幸运相比,众乐桥的遭遇更令人唏嘘,它虽未被列入更高级别的保护名录,但作为县级文保单位,同样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两位老汉的炸桥行为,不仅是对一座桥的破坏,更是对法律尊严和文化底线的公然挑衅。
反思与启示:在发展中守护乡愁
众乐桥的故事,是一面多棱镜,折射出乡村振兴、文物保护、基层治理等多重命题。
它揭示了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深层矛盾,当一座古桥成为发展的"拦路虎",如何在通路与护桥之间找到平衡点,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智慧,完全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解决通行问题——比如在古桥旁另建新桥、对古桥进行适应性改造、或者调整道路规划绕行保护,暴力拆除,永远不是选项。
它暴露了部分群众文物保护意识的薄弱,章佳苗和陈时益的行为,固然有其朴素的"为民请命"动机,但这种以违法手段追求正当目的的做法,不仅未能解决问题,反而让自己身陷囹圄,让古桥遭受不可逆的损伤,文物保护,需要的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持久的制度保障和深入骨髓的文化自觉。
它提醒我们,乡村治理需要更多的耐心和智慧,下垟村村民的联名求情书,说明他们并非不懂法,而是在情感与理性之间挣扎,如何让村民真正理解文物保护的意义,如何让发展红利惠及每一个人,如何让古老的桥梁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机——这些问题,远比炸掉一座桥复杂得多,也重要得多。
下垟村依然静卧在青田县的群山之中,众乐桥虽已伤痕累累,但它作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身份依然有效,它的故事依然在警示着后人,在吴坑乡这片山清水秀的土地上,在青田县这座以石雕闻名于世的侨乡,每一座古桥、每一块石碑、每一片青瓦,都是不可再生的文化基因,守护它们,就是守护我们来时的路,就是守护一个民族最深沉的乡愁。
众乐桥不会说话,但它用近百年的矗立和那道触目惊心的炸痕,向每一个路过的人诉说着一个朴素而深刻的道理:发展可以等一等,但文化一旦失去,便再也找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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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乐桥位于青田县吴坑乡下垟村,是青田县文保点古桥,这座古桥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与文化,它见证了岁月的变迁,历经风雨依然屹立,桥身的建筑工艺展现出古人的智慧与匠心,桥下流水潺潺,与古桥相得益彰,周边的自然风光与古桥相互映衬,构成一幅独特的画卷,众乐桥不仅是交通要道,更是下垟村历史文化的重要象征,吸引着众多游客前来探寻它的魅力,感受那份深厚的古韵。

来源:南方古建筑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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