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历史古建筑保护名单公示及图片介绍

佛山历史古建筑保护名单公示及图片介绍  第1张

禅城区

禅城区是佛山市五个行政辖区之一,也是由禅城,桂城以及佛山新城组成的佛山市中心区“禅桂新”成员之一。位于广东省中部,珠江三角洲西北端;邻近广州市、深圳市等珠江三角州多个著名城市,禅城区的祖庙街道原名佛山镇,是中国古代四大名镇之一,东华里始建于清初,原名“杨伍街”,至清代乾隆年间改为今名。因历来都是官家富户所居,故无论建筑形式或室内装修,均极为讲究,其古建筑群保留有清代各时期风格各异的建筑,是目前广东省内保存最完好、具有珠江三角洲典型风貌的清代古街道,对研究珠江三角洲建筑史及居住习俗具有重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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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湾美术陶瓷厂

石湾美术陶瓷厂位于佛山市石湾镇东风路17号。它成立于1956年,40多年来,已由一家单纯生产美术陶瓷的小厂发展成为拥有美术陶瓷、古建园林陶瓷、劈开砖、西式瓦、仿石砖、玉炻砖、园林艺术砖等多个“红狮”牌产品的大型现代化企业。石湾陶塑是岭南著名的工艺美术品。石湾陶塑,源远流长,广东的石湾陶瓷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的贝丘遗址中已揭开其烧陶的历史序篇,石湾出现大型窑场的历史最迟可上溯唐朝。秦汉时,作为岭南重要的几何印纹陶器制作地,石湾已出现了陶塑制品,如澜石汉墓出土的大量明器中就有《水田附船》模型陶塑以及陶屋、船、女俑、牛、马、羊等。艺术陶塑盛行于唐,至明清而臻于鼎盛。石湾陶塑生产上属于民窑,陶塑艺术也完全属于民间陶塑艺人的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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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槎村宝砚图书馆

宝砚小学曾开创张槎近代新式教育的先河,而位于张槎街道张槎村居委旁的历史建筑,就曾是宝砚小学的图书馆。如今,该建筑沿用原来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改建为村内的图书资料室,继续为村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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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津村朝阳经济合作社仓库与纺织厂旧址

地址: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朝阳村弘歌里31、32号;龙津村朝阳经济合作社仓库与纺织厂旧址位建于建国初期。由三栋建筑组成,均为砖混结构。这片建筑,反映了建国后早起的南庄乡村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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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

顺德区是佛山市五个行政辖区之一。位于广东省的南部,珠江三角洲平原中部,由江河冲积而成的河口三角洲平原;广佛同城的西南边界、广佛肇经济圈的南部,是佛山市与广州市联系的重要核心区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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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旧址一巷1号

大澳旧址一巷1号民居建于民国时期,为岭南传统式古建筑设计风格,三间两廊式布局设计,是颍川旧址典型民居之一。这里是一片的镬耳屋民居群,有两处门楼,均是灰塑博古脊、蓝琉璃花瓦当、滴水剪边、青砖墙、麻石门框和麻石门槛。本次规划核心保护范围为64㎡建筑占地面积及天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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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滘炮楼

地址:顺德区乐从镇杨滘村堤围边;据说,盛期杨滘炮楼有炮楼近40座,现除杨滘水闸堤围炮楼保存完整外,其余炮楼大多已荡然无存。杨滘炮楼旁有一条沿水道蜿蜒的基围,它从罗沙交界一直延伸到杨滘与南庄交界。河边、草地、日落、微风、古建筑……这是个很不错的休闲娱乐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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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神庙古建筑群

南海神庙是中国古代对外海上交通贸易的重要遗址,建于隋开皇十四年(594年),至今已有1415年历史。它是我国古代海神庙中唯一遗存下来的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古建筑群,也是西汉以来海上丝绸之路发源于广州的重要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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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边李氏宗祠

地址: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寨边村村前大街二十三巷1-6号;寨边李氏宗祠始建于清,正门“李氏宗祠”石刻上有康熙年间广东按察使王令落款。祠堂1900年重修,2014年修缮,历经百年风雨的李氏宗祠经修缮后,古建筑更加精致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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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三堂书院

地址:南海区大沥镇白沙东大街18号;位于杏花桥街二巷的三堂书院是建于清代时期的古建筑,由清朝一位有名的沈氏将军及约南桥陈、沈、冼三姓人共襄善举资助建成,故取名“三堂”,是白沙陈、沈、冼三姓子弟读经诗、知礼义的好地方,曾经有过辉煌的历史。2009年,三堂书院重新回归三姓族人,并得以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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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圃叶氏大宗祠古建筑

地址:南海区大沥镇颜峰村;“一门八进士”,这个满载荣誉,流芳百年的家族就是大圃颜峰叶氏家族,其开创了广东书香世家的先河。宗祠主人正是南宋一代丞相叶正简,始建于公元1227年左右,距今已800年。

如何保护这些历史建筑

根据历史建筑的价值、特色以及完好程度,按以下两类进行保护:

一类保护历史建筑:主要立面、主体结构、平面布局和特色装饰、历史环境要素基本不得改变。

二类保护历史建筑:体现历史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不得改变。

核心保护范围的基本要求:

1、应对严重影响该历史建筑风貌的加建、改建及构筑物进行整治或拆除。

2、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建(构)筑物。确因保护历史建筑需要建设附属设施的;应报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涉及房屋安全、消防安全、广告招牌等相关问题,报住建、公安消防、城市管理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3、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市政管线、设备的更新改造,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保护范围内设置广告、招牌;安装空调设备的,不得损坏或遮挡历史建筑核心价值要素,并符合佛山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的有关规定。紧邻保护范围的建设工程应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历史建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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